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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省教育厅
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组织第三届
全国中小学生电脑制作活动的通知
各市教育委员会、华北石油管理局教育培训中心:
现将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第三届“全国中小学生电脑制作活动”的通知》转发给你们,并就有关事宜提出如下意见,请认真贯彻落实。
一、全国中小学生电脑制作活动是丰富中小学生学习生活,培养中小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,推进中小学普及信息技术教育的重要措施,也是集中展示各地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成果的盛会。全国中小学生电脑制作活动开展以来,深受广大师生的欢迎。各市教委要充分认识开展这次活动的重要意义,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,积极引导并组织本地中小学生参赛。
二、各市要在学校推荐,市教委评选的基础上,向省教育厅推荐20件以上作品。作品应符合教育部《2002年第三届全国中小学生电脑制作活动指南》(附后)的相关要求。
三、各市教委报送的材料包括:
1、本市推荐参赛作品光(软)盘一式两份;
2、本市《第三届“全国中小学生电脑制作活动”推荐作品名单》;
3、本市组织该项活动的工作情况小结;
4、参评作品作者填写的《第三届“全国中小学生电脑制作活动”推荐作品登记表》(含作者一寸照片2张、作品说明、联系方式);
5、参评作品作者填写的《第三届“全国中小学生电脑制作活动”推荐作品著作权约定书》。
四、省教育厅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市上报作品进行集中评选,并分小学、初中、高中三个组设置奖项,各组设一等奖18名(全部上报教育部,参加全国评选)、二等奖30名、三等奖若干名、组织奖若干名。
五、报送截止日期:2002年3月30日(以收到日期为准);报送地址:石家庄市石岗大街18号省电教馆,邮政编码:050061;
联系电话:0311-7041342、7045802;
电子邮箱:hebedu@163.com;
联系人:耿宗玉、郑捷。
附件: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第三届“全国中小学生电脑制作活动”的通知
2002年第三届全国中小学生电脑制作活动指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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